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湘直通〔2017〕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文明创建科学化”部署要求,推动文明单位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作,更好凝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强大力量,特制定《省直和中央驻长文明单位科学化管理日常工作积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对象。《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省直和中央驻长各级文明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二、依托平台。文明单位日常工作积分管理,依托“湘直宣传”工作平台(手机APP)进行。各单位文明办主任(或机关党委、党委办、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以及具体工作联系人,须安装好“湘直宣传”工作平台。
三、管理人员。各单位明确一名管理员,负责对照《文明单位日常工作考评细则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评表》)要求,在“湘直宣传”工作平台上传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四、上传时间。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考评表》中“上传时间”栏所提要求,及时上传有关工作情况。逾期补传的,视为无效。
五、上传次数。《考评表》对规定时间内各项工作的上传次数进行了明确,不必超过规定次数上传。如“党组(党委)年初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第一季度上传一次即可。
六、上传内容。《考评表》“上传内容”栏,对各项工作需要上传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各单位管理员在上传有关内容时,应做到要素齐全、图片清晰。同时,各单位文明办主任应对所上传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等方面的问题负责。
七、积分办法。采取系统自动积分和人工审核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各单位按要求提交上传有关内容后,系统自动形成积分;省直机关文明办对各单位提交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系统积分进行确认。提交上传的内容、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
八、情况通报。经省直机关文明办审核确认后,各单位文明创建日常工作积分情况和排名情况将在系统中,每个季度通报一次。
九、结果运用。省直机关文明办将把日常工作积分情况,作为文明单位考核、复查和实施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省直机关文明办负责解释,自2017年10月1日起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ditor/attached/file/20180625090738643864.doc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