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办园;组织做好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和谐发展;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面向家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幼儿教育先进模式和经验,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组织做好团队建设,注重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培养提高。
负责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731—847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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