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总支委员会
组织开展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
方 案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7月22—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期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主持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以下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根据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省直纪工委通知精神,按照会党组要求和湘残机纪字〔2018〕9号(中共湖南省残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暨总支书记讲党课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份我支部“主题党日”暨总支书记讲党课时间定为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七楼大会议室。
二、明确学习内容
(一)《党纪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上传在中心党建群,请会前学习。
(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杨晓渡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杨晓超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载《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第八期)。
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一)充分认识《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此次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要深刻领会“四个意识”是具体的,“两个维护”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工作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此次《党纪处分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对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各级党组织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认真抓好学习宣传
党员干部职工针对本通知规定内容进行自学,并在此基础上,用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的形式,组织进行集中学习。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各支部纪检委员要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坚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学习问答等,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各支部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采取讲党课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准确掌握《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规定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精神。要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规定,针对有关案例进行剖析,并联系支部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就如何严守《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规定,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讲话精神进行讨论交流,促进党员干部准确领会精神实质,牢记各项具体规定,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五、切实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支部(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总支)委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以《党纪处分条例》实施为重要契机,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强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确保《党纪处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强化自我监督,务必做到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以高度的自律自觉、自尊自爱严防“灯下黑”。 要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党纪处分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四)按时报送资料。党员干部对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连同学习贯彻工作相关资料(学习方案、照片、新闻稿、学习心得等)于10月31日前报机关纪委。认真做好记录。按照“三会一课”纪实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及时报送信息,在省残联媒体和省委组织部“红星云”上予以发布。
六、党员干部职工交纳10月份党费。
中共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总支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